「拋棄式友誼」這個詞真的好貼切耶…
記得小四時,班中有個脾氣暴躁的女同學,她好想跟班中的風頭同學做朋友,想做她唯一最要好的朋友。
她倆不時吵架或冷戰,然後爆燥同學每到她倆吵架時就會找我做中間人想要和好。
她們吵架時,暴燥同學就會跟我一起聊天(但主要是聽她的碎碎念),最開始時我會以為,當我做好中間人的角色後,我甚至可以跟她們兩個同時成為朋友,當然都沒有喇,慢慢我也搞懂我們並非朋友。
然後我們各自升上不同的小學班別,再升上不同的中學。
中一二的某假日裏,有次我在街上閒逛,然後突然有人把我叫住,我回頭一看,是暴燥同學耶,我好自然地跟她打招呼,然後就繼續向前走路,雖然她好像想繼續說話。
這段舊事我都差點忘掉。那之後我繼續我其他的「拋棄式友誼」,但也總算有長期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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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我以為有同樣興趣愛好的人才叫作朋友。
到現在還比較常聯絡,再久不久會約飯看電影聊家事聊雜七亂八的事的人,就是我唯一還有聯繫的初中同學。
雖然我興趣很多,但我在我的興趣裏都找不到聊得來的人。
有時候我會覺得奇怪,怎麼大家都可以在興趣裏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呢?
記得有次我跟朋友說,呢若果她也有學樂器的話就好了,那就可以一起夾歌了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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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手機時滑到蔡璧名老師,她提到她跟一位已畢業的學生在聊天。
學生與男友從大學時開始走在一起,畢業後工作了一段日子後的最近,男生卻表示想要分手。
男生說,一開始走在一起是因為他們當初興趣相投,可以一起去做好多共同有興趣的事(我有點忘了,好像是攝影)。可是工作後,他們的生活作息跟時間分配都變得不一樣,一起去攝影的時間變得少了,所以他想要找另一位跟他興趣相投的人作為伴侶。
璧名老師說(大概):攝影是一門興趣,但喜歡跟某人吃飯,跟某人聊天,跟某人一起耗時間也同樣是一種興趣。
我曾經想要有共同興趣的朋友。但最近想想,有沒有相同興趣其實也不重要,最重要的是我們都喜歡耗在一起聊天吃飯耍廢,這樣就好足夠了。